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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298号)要求,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征求意见,遴选确定拟推荐平顶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平顶山市语委办)、舞钢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舞钢市语委办)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拟推荐市语委办王宁同志、舞钢市语委办刘红霞同志为先进个人候选人,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平顶山市语委办在平顶山市政府领导和省语委、省教育厅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主动作为,统筹规划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认真组织协调各项考核评估工作;全力做好指导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指导语言资源保护和语言文化建设工作;协调各县(区)和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做好本区、本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得到全市各界一致好评。
舞钢市语委办在舞钢市政府和省语委、省教育厅以及平顶山市语委、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职尽责,及时出色落实了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推普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经典诵读、汉字听写等各项活动,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推动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向纵深发展。
王宁同志从事语言文字工作13年,作为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方面和书法传承相结合表现出色,普通话水平测试业务精湛,服从安排,甘于奉献,圆满完成每年测试任务。
刘红霞同志从事语言文字工作8年,作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多年来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执行语言文字法规和标准,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等各项工作,在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省市级示范校创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中,认真负责,勇于奉献,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广泛好评。
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体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如雨
电 话:0375-2629886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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