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须知
一、网民留言受理范围:
1.对我市教育体育发展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2.对市教体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法规等事项的咨询、意见或建议;
3.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际困难的求助、投诉和建议;
二、以下来信不纳入受理范围:
1.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2.已经受理或终结的信访事项;
3.已通过网络明确答复的;
4.同一事项短期内多次重复提交,且未补充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留言,不予受理;
5.诉求模糊不清、无具体事实依据(如仅表述不满,未说明具体事项、时间、地点)的留言,不予受理;
6.有侮辱诽谤、人身攻击、恶意诅咒等违法违规、不文明用语的留言,不予受理;
7.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8.不属于市教体局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留言。
三、注意事项
1.您在投诉、举报时,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同时您应对您的投诉、举报负相应法律责任。
2.在“是否保密”一栏中,如果您选择“是”,表示您同意在网上公开您的信件信息;如果您选择“否”,我们将对您的信件信息予以保密。(但如需更深入了解情况,市教体局专人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您电话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3.信件内容须表述清楚、实事求是,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信件内容。
4.请您写信时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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