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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1889
信件名称: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课题的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5-12-2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农村小学教师,进行的课题类型为“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请问明年2026年在平顶山地区晋中小学一级时,这个课题类型符合要求吗,能用吗?如果不能,请问哪些课题类型可以用呢?盼望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26-01-07
回复内容: 你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反映人诉求后,市教体局立即指定专人负责核实情况。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第二十八条“教科研课题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和研究的教育教研部门规范组织鉴定的常规年度一般课题”,因此业绩认可范围为教育教研部门规范组织鉴定的常规年度一般课题,农村应用性课题非常规年度一般课题。但根据2025年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情况,农村应用性课题农村教师可以使用。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教育科研课题认可范围为教育教研部门规范组织鉴定的常规年度一般课题,农村应用性课题为非常规年度一般课题。但根据2025年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情况,农村应用性课题农村教师可以使用。 下一步工作措施:市教体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以精准解读、广泛覆盖、务实高效为导向,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2996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