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5119 | ||
| 信件名称: | 关于2026年秋季学前一年保教费免除政策咨询 |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6-07-0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咨询一下今年秋季学前一年保教费免除政策如何执行的问题,孩子在民办幼儿园,明年入小学,幼儿园要求我们全额缴纳秋季学期保教费,等政府补助下来后再返还家长,这样是否合规?我已咨询了市教体局、区教体局均表示,今年延续减免保教费政策,而且强调民办幼儿园扣除免除部分收取剩余保教费用,我这样跟幼儿园交涉无果。如果强硬沟通,担心孩子会被区别对待。关于这个事,能否统一一下政策落实路径,幼儿园主张先交后补,教体局又说先扣再交,各执一词,我们家长该怎么办?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6-07-09 |
| 回复内容: | 你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反映人诉求后,市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指定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查阅了相关政策文件。幼儿园的做法是不合规的。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5〕55号)精神,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各县(市、区)指导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可收取学前一年在园儿童高出免除水平的保教费。如有疑问,请联系,262995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