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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四德建设,营造推荐好人、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熟悉的人群中推荐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各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打牢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氛围,促进好人好事的不断涌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通过推荐、评议、宣传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推荐范围
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其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具有榜样示范性作用的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均可参与推荐评选活动。
三、推荐标准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表现突出、同事认可。
(二)身边好人标准:“身边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种类型。
1.助人为乐好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帮助其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勇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细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推荐办法
以科室为单位组织推荐“身边好人”。拟推荐人选需填写《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附2寸工作照电子版(红底)和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每季度末报送至思政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2.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身边好人”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向身边好人学习,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
3.注重实效。要真正做到“职工评、评职工”,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推荐评选中受到教育和激励,充分发挥“身边好人”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使“身边好人”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联 系 人:潘舒
联系电话:2629910
电子邮箱:pdsjtjszk@163.com
2021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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