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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区、各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周密谋划,切实制定好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顺利完成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为做好我市2024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体基〔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局属公办走读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以小学和区教体局为主。要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直系亲属生活的原则,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法定实际居住地址。按照房产证、户口本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依据平顶山市城区初中招生片号区域图填写正确的住址区域编号(即片号),由小学毕业学校、区教体局审查认定后上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各参与审片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填写《平顶山市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认真做好片区审核工作。市教体局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生源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立足实际、考虑全局”的目标要求,合理划定各校招生区域。
二、局属初中学校寄宿生招生办法
市城区局属初中学校寄宿生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2024年平顶山市城区局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附件1)中的局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目录,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可按个人意愿在《平顶山市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填写寄宿志愿,可依次填报多个志愿,市教体局将按照寄宿志愿顺序进行统一录取。志愿人数低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采取电脑派位形式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将依据后续志愿进行录取。按照局属初中学校寄宿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录取到公办走读初中学校。
寄宿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公办走读初中学校统一划片招生,依然具有分配生资格。
对于已被市城区初中学校录取,但逾期不报到的学生,市教体局不再负责统一分配。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
1.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重点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使其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2.各单位要严肃信息采集纪律。各区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同时,各小学采集信息审核人要严格按照家长提供的法定证件进行信息审核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市教体局将适时对采集后的信息进行实地抽检。各初中学校严禁收集学生信息,不得采取网络问卷、登记报名等方式诱导学生、家长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填写联系方式、成绩、名次等信息,筛选优质生源。初中学校不得到小学索取学生测试成绩及学生名单,诱导劝说指定的学生到本学校就读,承诺不按招生规定提前录取学生。
3.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体局将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4.2024年度市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区要按照隶属关系,对所辖初中学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组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检查结果纸质版于2024年9月8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dspjk@163.com。
附件:1.2024年平顶山市城区局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2.平顶山市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docx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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