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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2022年全市中小学寒假统一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2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起放假,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学生返校报到,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自2022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起放假,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学生报到,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幼儿园、特教学校可参照执行。
如疫情防控或上级另有明确要求需调整放假时间或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合理安排假前工作。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要认真组织好期终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总结工作。
(二)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不参加非法组织;要求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阅读报纸,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假期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同社区联系,学生会、团组织及其他学生社团要积极和社区配合,开展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爱民助民活动。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可利用假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家访,把特殊学生家庭和贫困学生作为重点对象,关心关注他们的学习、心理及生活情况。新学期开学,学校教职工必须提前3天到校,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禁假期违规补课。要严格执行市教体局统一的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任何单位和学校均不得擅自推迟或提前。各县(市、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及时受理学生、家长的举报电话和信件,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整治,对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面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假期期间师生的流动管理,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平,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安排出境。确需出行或前往的,提前按照管理权限和要求进行请假审批,批准后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其中出省教职工还需分别向市、县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备。返回后,积极按照属地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寒假期间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师生离校和返程时间方式、假期去向、健康状况。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测算和储备工作,至少储备可供一个月使用的公共防控物资。假期结束前要深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全面的通风消杀,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落实重点场所安全管理措施和监管责任。要加强师生健康教育,上好寒假前“最后一课”和寒假后“开学第一课”。春季开学前要按照《平顶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学校开学准备自查检查清单(试用版)的通知》(平教体疫防办〔2021〕23号)有关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短板漏洞,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五)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上下学高峰期5+2护学制度,严把校门出入关,坚决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校内宣传栏、板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注意讲解交通安全、冬季防火、防范踏冰溺水、防食物中毒等知识,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在学生离校后,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内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暂不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厨房等场所要做到断水断电断气,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放假前要将假期值班安排情况报市教体局办公室和安全应急管理科。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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