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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2020〕206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评选2020年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就我市评选推荐2020年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校。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包括从事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和专兼职教师。
二、分配名额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县(市、区)各推荐先进集体1个,局属各中学可直接申报先进集体。近三年已经获得过此项荣誉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县(市、区)各推荐1名,局属中学每校推荐1名。近三年已经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浓厚,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建校五年以上,德育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扎实有力,人员配备到位,责任分工明确,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德育目标和内容,具体的实施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注重家校共育,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紧密衔接的完整育人链条,积极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高尚的道德情操。
5.重视德育课程建设,充分发挥德育课程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重视德育队伍建设,将中小学班主任作为德育的骨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
6.注重德育活动开展,积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德育活动,创新德育活动形式,丰富德育活动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德育活动成果丰硕。
7.德育工作有特色,育人成效显著,有德育相关研究成果和荣誉,学生综合素质较高。近年来未出现校园安全、校园欺凌、违法犯罪等不良事件。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无不良记录和受到相关处分。
2.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有德育相关研究成果和荣誉。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运用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重视德育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等,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程序
1.各县(市、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当地普通中小学校的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的均衡性,照顾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域内评选推荐办法。
2.指标分配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教体局对学校上报的拟推荐对象认真审核,重点审查其资格条件和产生程序;在审核的基础上,由局长(部门)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须以正式函件将推荐名单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教体局。
3.各单位推荐后,市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推荐对象。
4.各学校,各有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派专人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评选过程,并提供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名副其实。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核减该单位下一届分配名额。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以正式函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2),《申报表》(附件3、4),评选工作总结(含本地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意见、公示情况等),以及推荐对象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从事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pdspjk@163.com(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完全一致)。请各单位按时上报,逾期按弃权处理。
联系人:徐晓旭 电 话:0375-2629987
附件:
1.2020年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2.2020年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3.2020年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2020年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020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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