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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市各类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对可疑症状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力遏制疫情在校园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顶山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疫情防控独立隔离区,现将有关设置规范及处置流程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独立隔离区设置规范
(一)设置要求
1.独立隔离区设置,宜选择通风良好、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
2.独立隔离区应设置临时隔离室(也可搭建临时板房),不少于两间,外围应设置警戒线或明显标志。
3.临时隔离室内应备有必要的防控物资储备,如医用防护服、医用N95口罩、医用护目镜、一次性无菌手套、体温计、紫外线灯、消毒液、座椅、床及简单的床上用品等。
4.临时隔离室内规章制度上墙。
5.配置医用废弃物回收装置,及时消毒。
6.隔离处置按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化操作,严防二次感染和交叉感染。
(二)处置要求
1.校园内(或校园入口)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如干咳、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人员,学校应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由工作人员(班主任、值班人员等相关人员)按规范将可疑症状人员安置到临时隔离室,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候专业医护人员处置。
2.专人专管,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隔离区。
3.做好观察记录。
4.督促密切接触者做好个人防护。
5.对可疑症状人员曾接触场所及时开展规范化消毒。
6.做好疫情报告、开展后续相关疫情防控、相关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
(三)处置流程
1.校医(医务保健员)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负责对临时隔离室留观人员开展以下工作:
(1)测量体温。
(2)询问健康状况。主要是前14天有无出现可疑症状,是否有疫情严重地区的旅居史、接触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等。
(3)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
2.立即通知其家长,及时送至定点救治发热门诊就诊。
3.根据医院诊治结果进一步采取相关应急措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流调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高等学校疫情防控隔离区设置规范
(一)设置要求
1.独立隔离区选址原则上应当远离师生密集区,与校园主要生活、学习等人员密集区域有一定缓冲距离(原则上大于500米),建筑物相对独立,容易管理,并具备独立设置隔离区域条件。避免在医疗机构设置集中隔离场所。
2.每所高校独立隔离区应当设置与其师生规模相匹配的一定数量隔离观察室,实行封闭管理。
3.隔离观察室单人单间,房间应当具备独立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并具备良好通风条件,如已安装独立空调,要及时清洗和消毒隔尘滤网,禁用中央空调。
4.独立隔离区应当按其规模大小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
5.独立隔离区内应当划分清洁区和相对清洁区,并有明显标识。清洁区为医疗、消杀、保洁等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6.独立隔离区应当配备与规模大小相匹配的医疗专业人员。高校可依托本校医疗机构,如自身医护力量不足的,可依托当地公立医疗机构。
7.制定独立隔离区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应包括有:隔离观察人员入住通知书、隔离观察人员须知、隔离观察人员入住及退宿流程等,以及《独立隔离区消毒记录表》《卫生间清洁消毒检查表》《独立隔离区垃圾清运消毒记录表》等工作记录表(详见附件)。通过规范细化卫生消毒、维修、订餐、体温监测等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二)处置要求
1.隔离观察室应加强通风,每天保证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保持环境卫生。
2.隔离观察对象应当相对独立居住,进行单间隔离,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
3.保证隔离观察对象生活、起居、饮食均可在房间内完成,隔离观察对象不得外出,并做好基本的个人防护。
4.由专业人员对隔离观察对象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可参照《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2020〕82号)执行。
5.安排专人每日对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巡视(早晚2次测量体温),详细记录其健康状况。
6.相关人员在测量体温、诊疗、清洁消毒、送餐和询问隔离观察对象需求等活动中,确保个人防护到位。并针对工作人员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健康监测。
7.做好独立隔离区封闭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派专人定时送餐,保障入住人员用餐。
8.按照《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2020〕80号),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日常消毒。
9.独立隔离区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
10.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应当立即报告疾控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救治,由疾控人员对原隔离房间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
(三)处置流程
1.接收被隔离观察人员,原则上仅接收符合隔离观察要求的本校师生。
2.安排医务人员对隔离观察对象进行基本情况询问,建立隔离观察个人档案,按照校医院开具的《隔离观察人员入住通知书》,签署《隔离观察人员须知》后,办理入住手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适当的心理疏导。
3.安排专人测量体温、了解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个人防护和消毒指导。
4.安排专人做好隔离观察室的餐饮安排、清洁消毒等工作。
5.隔离观察期满解除对隔离观察对象的隔离,校医院出具《隔离观察期满证明》,办理退宿手续,对其隔离场所开展终末消毒。
附件:
1.隔离观察人员入住通知书
2.隔离观察人员须知
3.隔离观察人员入住及退宿流程图
4.独立隔离区消毒记录表
5.卫生间清洁消毒检查表
6.独立隔离区垃圾清运消毒记录表
7.隔离观察期满证明
2020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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