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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初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教技装〔2018〕625号)和《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装备字〔2020〕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举措,是引领学校提高装备水平的一种手段,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建设工作,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促进教育装备发展,提高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水平。
二、严格标准,积极创建。各县(市、区)要选择一个教育技术装备条件基础较好,资金有保障的公办中小学作为实验学校,指导学校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建设,确保达到标准。局属学校也要按照《标准》积极创建,以提升局属学校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2019年已成功创建省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2020年度河南省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创建工作。
三、认真填报,按时报送。各县(市、区)教体局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辖区内申报学校的《2020年度河南省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2020年度河南省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实验学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建设工作方案(各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报送至市装备站。局属学校直接报送以上表格及建设方案。市装备站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初评,确定创建学校推荐名单。
四、认真自评,备齐材料。各创建学校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评,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学校自评报告、学校装备情况表、反映学校基本情况和装备情况的图片资料(不少于20幅,图片资料上应注明学校名称)一式两份报市装备站,同时上报电子版。市装备站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估认定。
联系人:谢明科 联系电话:0375-286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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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年6月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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