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二级机构 - 教育体育资源保障中心 - 公文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函〔2019〕5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清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图书馆的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
二、审查清理依据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专项行动由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本地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专项行动。
(一)自查。学校根据标准逐本审核,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册(样表参照附件2),提出清理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
(二)清理。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图书进行分类处理:非法图书坚决清理;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三)抽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对局属学校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进行抽查,督促、指导、检查学校的自查和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落实清理标准。标准是专项行动自查、审查、清理和抽查的主要依据,各学校要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成效。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图书馆装备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609号)精神,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审查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中小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五、上报材料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局属学校务必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报告报送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电子版报送至pdsszbz@163.com 。
基础教育教科联系人:李恒亮 电话: 2629827
教育技术装备站联系人:谢明科 电话:2866358
附件:1.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
2019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