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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26 来源: 浏览次数:


市纪委通报三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作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副书记、市公路局原局长王建修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2月,王建修携家人与市交通局下属某公司负责人邵某去厦门旅游,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邵某支付。王建修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2月,王建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平顶山市燃气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张铁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张铁成在逢年过节期间,违规收受17名管理对象礼金8.95万元,在其父亲去世时违规收受39名管理对象吊唁金5.65万元。张铁成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2月,张铁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郏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宏国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接待问题。2016年5月至10月,李宏国安排工作人员先后多次违规购买烟酒用于接待,所花费用事后虚开发票以看望病号、线路维修等名义报销。2018年2月,李宏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有的违规收受礼金,有的违规接待变通入账报销。这些党员干部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受到纪律严惩,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习惯、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