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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勤工俭学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勤工俭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勤工俭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县(市、区)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县(市、区)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等单位中从事校外教育或勤工俭学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领导班子廉洁奉公,管理规范,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成绩显著。
2.能够积极服务于全市、本县(市、区)教育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指导科学,落实有力,重点突出。
3.能够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有影响,并取得一定成效。
4.积极配合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布置的工作,贯彻有力,效果明显。
(二)先进工作者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政治,遵法纪,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3.注重理论学习,专业素质强,能够有效的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4.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从事校外教育和勤工俭学工作两年以上。各活动中心和勤工俭学机构中的先进工作者应在协调、管理、服务以及统计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要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分配的表彰名额(详见附件1)分别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单位、候选人,由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审查批准。
(三)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要坚持向基层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及贫困地区倾斜,基层单位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70%。
四、工作要求
(一)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分别填写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2)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附件3)并签署单位意见。
(二)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2、附件3)纸质稿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各县(市、区)校外活动中心和勤工俭学管理部门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电子稿一并上报。
联系人:王辉强 联系电话:4973082
邮 箱:pdsjyfwgs@163.com。
附件:
1.勤工俭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3.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2020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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