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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顶山市依托名师工作室培养优秀青年教师方案》,平顶山市第七批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育培养届满一年,经研究,决定对平顶山市第七批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目标任务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如实填写《平顶山市第七批市骨干教师考核表》详见(附件1),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二、依照《名师工作室培养青年教师考核方案》,对骨干教师所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并分别确定为优秀(不超过15%)、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材料提交。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须提交的考核材料(2021年以来)如下:
1.《平顶山市第七批市骨干教师考核表》(附件1);
2.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课题、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相关证书以及专业讲座活动的证明材料,校内听评课证明材料等;
4.参加培训学习以及研讨交流的心得体会材料;
5.读书笔记(手写,不少于5000字);
6.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工作总结一份;
7.其他相关材料;
每位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纸质考核材料单独装袋(档案袋封皮注明姓名、单位、学段、学科),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5点前以工作室为单位统一报送市教体局北楼6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届时由工作室主持人(核心成员)交叉考核。不按时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予命名。
联 系 人:朱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29917
邮 箱:pdsjsjyk@126.com
附件:
3.平顶山市第七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对应工作室清单.xlsx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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