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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课程体系,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和《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预通知》(豫基教研函〔2021〕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和内容范畴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项目分4个类别进行评选。
(一)研究性学习类成果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领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的主题探究活动、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中开展的专题研究。研究性学习的内容要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重视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引导学生从自然、社会、自我等方面提出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探究。
(二)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类成果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内容主要包括以社会考察为主的社会体验性活动、以社会参与为主的实践性活动、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公益性活动等方面。
(三)技术教育类成果
技术教育类成果应以项目设计与制作为主要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技术教育类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实践与职业体验、技能练习与技术试验、项目设计与制作以及以信息技术为主题的探究活动等。技术教育活动主题的选取应与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等内容有效整合。
(四)社团活动类成果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结成、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是学校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学科拓展类:古诗诵读、读书社、文学社、数学研究、英语口语交际、时事政治、历史风云等。
科技类:科技制作、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等。
文体类: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戏曲社团、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社、编织刺绣社、体育运动社等。
综合类:校园心理剧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小记者团等。
二、参评成果要求
(一)对参评教师及其学校的要求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的选题须依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参评教师须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工作至少一年以上或辅导学生社团活动三年以上(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提供一学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两个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组织管理机构部门对教师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效果评价意见(学校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获奖情况评价认定。
学校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领导重视课程开发团队建设,设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与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要制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规划方案,各年级活动目标明确,内容设计合理,课程实施与评价具体、可操作;学校各个班级有完整的活动档案,确保学习活动过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每项成果指导教师限报1人。
(二)参评材料要求
1.指导教师填写《2021年平顶山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学校的推荐公示证明材料、所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总体方案、辅导教师撰写的经验总结性材料、两个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学校总课程表复印件、辅导教师所任教班级课程表复印件、优质课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余材料根据申报种类的不同依据下面条目提交。
2.研究性学习成果需提供学生研究性学习结题报告及相应完整的过程性资料:包括指导学生确定研究主题、设计制定研究方案、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实施研究过程、结题报告及指导学生进行成果展示交流等完整的过程性材料,包含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及成果展示课完整视频。
3.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成果。需提供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活动的方案、组织学生实施活动过程的视频、照片、体验心得等档案材料,以及所实践、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学校教师的总结、学校教学管理评价认定意见。
4.技术教育成果,需要提供完整设计报告及教师指导方案,学生作品的构思设计方案、制作或创意作品草图(图片)、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及教师评价意见。
5.社团活动成果,需要提供学校制定的《社团活动考评细则》和本社团章程,每个社团要附书面汇报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申请及批准材料、社团年度考核记录、社团创建宗旨、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图片、多媒体课件及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同时每个社团上报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3次,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2.由各学校提出申请,上报成果评选材料,各县(市、区)教体局对材料进行汇总和初评后,上报县(市、区)级评选结果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并填写《2021年平顶山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南楼418室。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3.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上交的参评成果材料进行市级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过程性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需提供复印件1套(材料附目录清单,并按相同顺序装订)。所有参评成果须有与纸质材料相应的电子档资料。电子档拷贝U盘后做好标签,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每项成果的电子档、纸质材料和《2021年平顶山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所有电子档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pdsjysyzk@163.com。
三、参评名额分配及获奖比例
(一)参评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预通知》(豫基教研函〔2021〕47号)文件规定的市级评选数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市、区)报送市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参评数量为:鲁山县11个、叶县10个、郏县9个、宝丰县8个、舞钢市7个;新华区7个、卫东区6个、湛河区6个、新城区3个、高新区1个、石龙区1个;局属学校每校报送1个。根据《关于规范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基教研字〔2016〕15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评审出的县(市、区)级优秀成果数量总量不得超过报送市级参评数量的3倍。
(二)参评获奖比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文件要求,按照一等奖15%、二等奖40%、三等奖45%的比例评选出市级一、二、三等奖优秀成果,并对指导教师颁发市级辅导奖(一、二、三等奖)证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629852
附件:
1.2021年平顶山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2.2021年平顶山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2021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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